国家林业局检查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3-07-16 点击次数:


内容简介:国家林业局检查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6月18-20日,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尹刚强专员一行对我市2012年度全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详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和素材,随机抽取并实地深入武夷街道、兴田镇、洋庄乡、吴屯乡察看了造林现场、茶山整治现场、征占用林地现场、森林保护现场,与4个乡镇的相关领导、村主要负责人、护林员进行了座谈和问卷调查。

  6月20日下午,检查组召开了检查结果反馈会。检查组对我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武夷山市委、政府围绕 "生态立市"战略,高度重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认识到位,工作到位,生态建设和保护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林业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突出。依据国家林业局《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制定的百分制综合评分方法给予我市93分的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为优秀。同时针对我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继续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三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林分质量。

  省林业厅林政处正处级调研员郑少玲,南平市副市长刘亚圣、林业局局长卢善土,武夷山市副市长江书华、林业局局长杨立忠等参加反馈会。(林业局  连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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